关于组合贷款的问题[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9-02 18:1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近期想购买二手房,关于组合贷款有2个疑问希望予以解答: 1、商贷和公积金贷款的总额所占房屋评估总价的比例有规定的上限吗?如果有是多少?如果没有,那么商贷的额度按照什么规定确定? 2、商贷的贷款年限可以自由选择吗?比如公积金贷款30年,商贷5年?

管理中心回复:根据规定:(1)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2)对于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含)以下住房的,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房屋评估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的为准)的90%;(3)首付款=总购房款-贷款金额。 对于商业银行的具体要求,建议您直接咨询相关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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