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补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09-07-16 16:50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的公积金账户是去年八月公司给我开户的,并且在八月二十日缴存的第一次公积金,由于一些原因,中间间断了八个月没有缴纳,今年五月份才重新按月缴纳的,从公积金开户至今,我始终在现在的这家公司工作,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补缴,如果可以的话个人缴存的那部分是否可以由公司帮我缴纳?另外我是否可以拿现金到相应的部门凭身份证办理补缴还是必须由公司的人员去办?

管理中心回复:1、对于单位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要求单位予以补缴。 2、补缴手续是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的,个人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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