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急的问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09-07-16 12:5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 1、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核定后是本年就不变了吗,是不是每月给员工核算时,这一年都按照这个基数来核算? 2、单位新员工入职缴纳住房公积金需要交什么材料? 3、每月什么时候去交纳? 我刚从事人事工作,对这方面不清楚,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每年的7月1日至此年的6月30日)内核定一次。 2、通常情况下,单位经办人可以在办理汇缴时一起办理人员的增加(减少),除填写《汇缴书》外,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将增加的人员相关信息填列在《变更清册》上。并将与人员变更后应汇缴金额也应当相应增加(减少)。 相应的表格需要到开户管理部领取,具体问题建议您向单位经办人员咨询确认。 3、单位应当于每月发薪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到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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