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最低月缴费额及补缴问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09-07-14 08:48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请问 1.每月公积金的最低缴费额是多少? 2.我看到《关于实施<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文件,里面讲到公积金足额正常缴存包括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请问住房公积金可以预缴或补缴吗?什么情况下可以补缴或者预缴。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额都没有下限这样的说法。职工或单位的缴存额都应当用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得出,而缴存基数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情况来确定。同时,《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职工工资扣除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 2、单位可以预缴和补缴公积金,对于单位应缴未缴的部分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建议您咨询单位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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