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考上研究生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7-11 11:48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原是航天五院职工,05年7月入职,07年7月辞职后备考一年考上北京大学研究生,现在在北京大学已经读了一年硕士,老家是湖北农村的,无力供我读书(父母都是残疾人,均有残疾证),现在我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无法保障(学费比较贵),我现在是否可以把原来工作时积攒的公积金提取出来?如果可以,提取程序该是怎样?补充说明一点:我工作时由单位转移户口到北京中关村,现在户口转到北京大学,都是北京市集体户口。谢谢您的帮助!请及时回复我的问题,真的很急!

管理中心回复: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职工符合上述相关提取条件,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针对第九条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为离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需要根据不同条件而定,请说明职工是就以上哪一种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便我们有针对性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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