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咨询[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7-07 16:10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你好!我从去年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达半年之久,后来因离职,公积金账户被封存,请问我是否可以通过个人补交公积金获得公积金贷款资格?另外,如果我打算买房,是否可以将公积金全额转出做购房之用?

管理中心回复:1、住房公积金应当是由和职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也就是哪家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哪家单位就统一为职工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自己不能办理。 2、如果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北京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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