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咨询一下这种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否非法或者违反规定[住房公

2009-07-04 01:16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 我是北京一家广告公司的员工,公司一直对于我个人的公积金缴纳的算法是 基本工资 x 缴存比例,例如我目前合同上的税前工资由4部分组成,基本工资(3420元);职位津贴(700元);岗位津贴(700元);竞业禁止补贴(880元);合计5700元。那么我的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否是按照基本工资(3420)乘以 12% 而算出来的呢?其中职位津贴部分与竞业禁止补贴是否应该算到缴存基数中?因此问题我和公司沟通过,公司说北京市规定有一个企业内部浮动的范围60%,而工资总额乘以60%就是基本工资,所以按照基本工资计算缴存基数,请问这种计算方式是否违法或者违反规定,如果违法或者违反规定,我是否有相应的权利去要求公司补缴? 谢谢您,期待您的答复。

管理中心回复:关于缴存基数,按照职工个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的月平均工资作为本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每年的7月1日至此年的6月30日)内核定一次。关于缴存基数计提办法: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时,按照《关于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 [2001]1227 号)规定,按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 1 )行政事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d 过节费;   e 伙食补助。 ( 2 )企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 1 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3 奖金; 4 津贴和补贴; 5 加班加点工资; 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如果单位不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缴存的,建议就该问题向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部反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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