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急急急![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6-30 15:3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请问,房本上写的是我的名字,但我们单位是没有住房公积金的,所以是以我老公的名义办的贷款,这次买房是第二套住房,上次买房的贷款已经全部还清,但老公他的公积金账户里还有两万八,现在因为又买了房,所以想提出来。不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需要我这边提供什么证明材料?要不缴纳公积金的证明函吗?

管理中心回复:夫妻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主购房人应当先提取,配偶方才能申请提取。主购房人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主购房人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结婚证。如果主购房人没有住房公积金,配偶方提取公积金时,需要主购房人单位出具未建立公积金的证明或没有工作的证明,而不需要提供支取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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