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满足提取要求[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6-26 11:00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在北京上班期间05年到07年,交过住房公积金,我现在新的公司没有住房公积金这一项,那我原来交的还能提取吗? 另外是因为我在河北买的房子(按揭贷款),能否提取?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异地购房后,如果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北京原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