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购房双买受人的公积金提取问题,急[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6-25 21:22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于前几日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为个人第一套住房,买受人写的是我与我女儿的名字,女儿的名字写在发票及合同前面占主。因为女儿刚大学毕业,刚找到的工作单位,只有五险,没有公积金,我现在准备首次支取我的住房公积金,应该怎么办?准备什么资料?希望马上得到答复,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对于非夫妻关系共同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合同上记载多个购房人并且为非配偶关系的,有产权份额证明的,按照其所占的产权份额确定其可提取限额;无产权份额证明的,按照等额均分原则确定其可提取限额。主购房人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主购房人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2、如果主购房人没有住房公积金,另一方提取公积金时,需要主购房人单位出具未建立公积金的证明或没有工作的证明,而不需要提供支取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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