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提取公积金如何办理相关手续?[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6-16 11:2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基本情况: 我2001年购买一套商品房,主买房人是我爱人。房款一次付清,没有贷款。 房屋总价+契税将近32万元。当时我和我爱人分别提取了各自的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合计大约2万多元。 去年6月离职,原单位(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给我办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目前余额23818. 问题: 1.我提取公积金是直接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还是通过原单位办理? 2.2001年第一次提取时已经提供了购房合同、付款收据、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现在再次提取是否还要提供这些材料?或者是需要其他证明? 3.我第二次提取时最少要留多少余额?能否把余额23818元全部取出? 4.在正常工作日是否都能办理提取手续?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提取手续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个人提供相关材料给原单位经办人,个人不能办理。 2、办理二次提取时,提供身份证和您之前提取时使用的支取记录单通过单位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即可。 3、您在办理首次提取时,管理部会根据您提供的租房发票确定您的提取限额,累计提取金额在未超过提取限额的情况下,保留10元后,账户内其余金额都可以提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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