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用地[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6-15 10:13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你好,本人买了京外的商品房。用地规划属于50年使用权的商住两用地,但是我的商品房购买合同中明确的写明了:商品房用途为住宅。而且本人可以拿到独立的房产证,也只用于自己家庭居住。同时我在北京已经交了多年的公积金。目前我申请了商业贷款,故此我想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请问我需要准备什么东西才能办理?申办周期大约多长?

管理中心回复:异地购房后,如果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北京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由于无法看到您所持的材料实物,所以无法判断您的材料是否合格。建议您提供所持有的相关材料通过单位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办理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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