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2004年之前在北京工作了几年,单位缴纳公积金。现在他在上海工作,并在上海买房,首付已付清,现正在申请纯公积金贷款。想请问他北京的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如可以提取,需哪些材料?我在网上看到需要借款合同,我不清楚这个借款合同是指什么?另外,我们的购房合同现在还只是售楼处开的预售合同,正式合同要等交房时才能开。那这个预售合同是不是也可以用于提取公积金?再一个,提取公积金需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帐号,是不是指这个员工的公积金如可以提取,要转帐到这个储蓄帐号上的?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这个借款合同指的就是贷款合同。如果申请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会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合同,如果办理的是商业贷款,那么会有商业贷款的合同。
2、开发商出售房屋,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和买房人签订相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我们也不太明白您所说“正式合同”所指何意,按照常理,如果您和开发商之间的是合法的交易,就不应当存在什么“预售”合同和“正式”合同的差别。
3、是的。用于提取的银行储蓄卡就是用于划账的,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金额划付到银行储蓄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