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6-11 14:53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有个关于公积金提取的问题想咨询一下,问题如下: 我买了一套房子,不在北京,但是户主名字写的老婆和她妈妈的名字,老婆未领取过公积金,她妈妈已经待业在家,无工作单位,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要提取公积金应该提供哪些材料? 多有打扰,谢谢! 盼回复。

管理中心回复:如果您爱人为主购房人,则需要主购房人先提取,配偶方才可以提取。主购房人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主购房人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结婚证。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