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工作不到一年,因为个人原因辞职后想在异地购房,如何提

2009-06-11 14:02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在北京事业单位工作不到一年,因个人原因辞职,现在属于待业,我在职期间,单位为我交了住房公积金,现在我想在异地买房,请问我能申请提取以前的住房公积金吗?需要哪些手续呢?因为和单位有些矛盾,如果要单位经办人去办理的话可能单位会为难我,请问可以不通过单位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办理的方法吗?请赐教,不甚感激!

管理中心回复:1、异地购房后,如果您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北京原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2、根据规定,只要职工满足相应的提取条件,单位就应当为职工办理相应的手续。根据您所介绍的情况,如果您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则需要通过原来单位进行办理。如果您单位拒不办理的,职工可以向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说明具体情况,由缴存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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