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6-10 10:38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你好,我于2002年购买一套住房(未贷款),属于单位集资建房性质。然后(2004年以前)单位集体给我们提取了一次住房公积金,2006年我又提取了一次住房公积金,两次总额没达到购房款。2007年我准备第三次提取的时候,单位告诉我有文件规定2004年7月1日以前购房未贷款的只能提取两次。但是我第一次提取的时候还没有相关规定,第二次提取的时候单位和银行都没告诉我有相关规定,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浪费了两次机会。现在我的提取总额还没达到购房款,这几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取不出来。请问除了那十二条提取公积金必须符合的条件外我就没办法取了吗?而且提取两次的规定有何道理?我们单位还有很多同事都存在这个问题,请问有何解决办法?是否可以考虑我们所面临的问题修改相关规定。谢谢!2009.6.10

管理中心回复:我中心并没有您所说的“2004年7月1日以前购房未贷款的只能提取两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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