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个人信息变更]

2009-06-10 10:06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96年我在原单位上过三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方庄)98年调出时已经封存,因没有接收单位,单位说只有退休时才能办理。现在的单位自2009年1月份给上了住房公积金,办理存折和联名卡时没有我的。(朝阳)我97年发的对账单上名字“洁”打“要” 又手写成“杰”盖的章,给原单位打电话说他们也没有我的卡和存折,请问现在盖如何理顺。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如果您需要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可以通过单位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然后由单位经办人持变更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到缴存公积金的管理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个人信息变更申书》需要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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