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二手房,房产证还没下来[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6-08 14:58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五月份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是08年的新房,所有购买的手续我都有,但是房产证要在今年十月份左右才能下来,到那时我才能办理过户手续,期间我怎么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北京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2、根据规定,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是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的。但对于贷款购二手房,产权证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提取时要求如下:一、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申请商业贷款且由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因产权证原件在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收押而无法提供产权证原件的,可凭加盖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公章及长条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二、购买“二手房”申请商业贷款的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因产权证原件收押而无法提供的,可凭下列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1、产权证收押在银行,需提供加盖银行公章及长条章的产权证复印件;银行未盖章的需提供产权证收押证明及产权证复印件。 2、产权证收押在担保机构(不包括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担保的商业贷款),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产权证复印件并加盖担保机构公章及长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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