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缴存问题[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6-06 19:21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的外地职工是否属于在职职工?律师事务所为该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必须的,还是双方协商自愿缴存?

管理中心回复:对于律师事务所,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属于“其他单位”,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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