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后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2-05 14:34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本人于2007年末购二手房一套,当时全款付清,但后来因急用钱抵押给银行,产权证上有抵押登记,请问在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时是否还要提供借款合同?借款合同金额与契税发票\购房发票上的金额均不一致,不知是否可以支取?

管理中心回复: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而针对您的具体情况,建议您提供您所持相关材料通过单位到开户管理部办理具体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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