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单位后,未收到过公积金对账单[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2-03 15:33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今年8月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在此后8,9月未工作,10月份到新单位上班。11月发工资时,新单位说已经把我的10月的公积金交了,但在年底其他同事收到对账单时,没有我的,我想咨询下,我的对账单在哪?我换单位后,用变更收信地址吗?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不知道您所说的年底收到的对帐单具体指的是什么。我中心对帐单邮寄工作分批、分次在每年7、8月份进行,8月31日之前完成,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对帐单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心所属管理部进行查询和打印对帐单。个人对帐单邮寄地址的来源和依据是,如果您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录入系统内登记信息的个人账户为准,您可以通过本网站首页右上方“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进入个人信息后“修改联名卡信息”变更邮寄地址。或者也可以通过单位经办人向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申请修改。如果您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那么按缴存单位在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单位地址及邮编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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