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买房可否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1-29 11:53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的单位和户口都在北京,一直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在由于个人原因,想在吉林省长春市购买贷款住房,请问能够用北京的公积金贷换?如果我辞去北京的工作,回到长春,那么我的北京公积金将做怎样的处理?能够迁到长春的工作单位来吗?

管理中心回复:1、异地购房,不能办理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如果将来外地的工作单位已经为您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帐户,您可以将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的账户内。对于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职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等资料给在北京的原工作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处申请办理,经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管理部审核后为其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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