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还款到底有没有省钱[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1-22 23:37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买房时用公积金贷款,贷了30年,开始每个月还2000,后来还3000,后来查询了一下,还的钱大部分作为利息了,于是想在09年2月一起还清.请问我一次还清,利息是否重新计算,要还的总金额和还是按30年还有没有区别?到底有没有省钱!

管理中心回复:利息是按照您实际占压借款资金的时间来计算的。每一期计息都是以您的剩余本金数作为计息的基数,用这个基数乘以月利率(月利率就是贷款年利率÷12(月)),得出来的数额就是您当期应当偿还的利息数,您还款的金额数除去这部分,剩下的就是您偿还的本金数。举个例子:20万20年,最低还款额为995元。首期还款如果是按最低还款额还款,其中利息部分金额为20万元×月利率(3.825‰))=765元,偿还本金部分为230元;第二期如果还是按照最低还款额还,则利息部分为(20万元-230元)×月利率(3.825‰))=764.12元,偿还本金为230.88元;以后各期以此类推。如果不是按照最低还款额还款,是自己设定的金额数,在您某一期提高还款额后,则相对偿还的本金数多,下一期相对偿还的利息数会减少。合算不合算的都是相对而言的,因为一旦您申请办理了贷款,您都会支付相应的利息,如果您想要利息少付,当然是越早还清越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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