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北京上住房公积金的问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09-01-14 11:19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请问,不是北京人或者非城镇户口的职工在北京是否能上住房公积金,将来不在北京买房是否可以提取?

管理中心回复:1、根据现行政策,对于非城镇户口的在职职工,按照单位和职工双方自愿的原则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因此,对于农业户口的职工,不管是北京的还是外地的,都是按照单位与职工双方自愿的原料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和职工协商一致,可以为农业户口的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对于城镇户口的在职职工,不管是北京的还是外地的,只要单位属于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范围,单位便应当为其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 2、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职工符合上述相关提取条件,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针对第九条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为离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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