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家庭突遇重大事件中的10项重大疾病中其它重大疾病的解释

2009-01-08 10:37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是北京人,我的母亲的病是心脏衰竭,于前些日子做了安装心脏启博器的手术,连手术带住院共计花费了11万左右,而且,还有后续的治疗。由于这次的花费,是我们这样的工薪一族的家庭生活变得异常困难,我和我的妻子的企业由于经济危机,效益都不好,收入越来越少,父母都是工人,并已经退休。我还有一个两岁的孩子需要抚养。所以我想将我的住房公积金取出来,缓解我现在的生活困难,不知道行不行?

管理中心回复:一、对于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规定,您可以在网站“政策法规”--“住房公积金政策”中查阅到《关于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的通知》(2006-5-29)文件,该文件中明确指出,突发事件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遇有重大疾病,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造成日常基本生活困难的紧急事件。其中,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规定中的重大疾病包括: 1.慢性肾衰竭(尿毒症);2.恶性肿瘤;3.再生障碍性贫血;4.慢性重型肝炎;5.心脏瓣膜置换手术;6.冠状动脉旁路手术;7.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8.重大器官移植手术;9.主动脉手术;10.其他重大疾病。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一)《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三)属职工配偶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属职工或配偶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四)职工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后出具的提取证明。(五)1.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2.经医院盖章后的医院住院(门诊)费用清单。 3.其他重大疾病在提供上两项证明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家庭收入证明。如果您符合此提取条件,那么您需要提供规定的材料给单位经办人,由单位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去办理具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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