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工作了3年,也交了3年公积金,07年底离开北京来深圳工作,已买房,现在希望提取北京的公积金(购房材料都齐全),我看过您在网上关于提取的要求,其中一条是个人不能提取只能把材料给原单位通过他们才能办理,但我咨询了原单位人事部门的人,他们说:1、劳动关系已经终止(意思是不会帮忙);2、原单位的人事都是交给了另一家代理公司缴费,而我现在不在公司名单之中,就不给我办理提取了。
所以想请问一下,如果原单位不配合,我如何提取公积金?
管理中心回复:首先,建议您先查询确认您原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目前存在于什么单位的帐户中。只要所在单位处于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状态,则需要为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根据规定,只要职工满足相应的提取条件,单位就应当为职工办理相应的手续。如果您单位拒不办理的,职工可以向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说明具体情况,由缴存管理部门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