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问题[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1-06 15:12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 我共贷款40万元,从2007年3月开始还贷款,每月还款2550元,至今已有22个月,共还款56100元,至今只还本金19,299.43 元,贷款余额为380700.57元, 请问,这 56100-19299.43 = 36800.57元的用途, 是否全部都是利息?如果是,请问此利息的计算方法。 非常感谢!

管理中心回复:1、是的。 2、还款的原则都是先还利息,后还本金。利息是按照您实际占压借款资金的时间来计算的。每一期计息都是以您的剩余本金数作为计息的基数,用这个基数乘以月利率(月利率就是贷款年利率÷12(月)),得出来的数额就是您当期应当偿还的利息数,您还款的金额数刨去这部分,剩下的就是您偿还的本金数。举个例子:20万20年,最低还款额为995元,假定月利率为3.825‰。首期还款如果是按最低还款额还款,其中利息部分金额为20万元×月利率(3.825‰))=765元,偿还本金部分为230元;第二期如果还是按照最低还款额还,则利息部分为(20万元-230元)×月利率(3.825‰))=764.12元,偿还本金为230.88元;以后各期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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