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07年7月开始在武汉正常缴纳公积金的,2007年9月在汉阳沌口这边的东方夏威夷(其实地址是蔡甸区)购买了新房。当时才缴纳2个月公积金,不能用公积金贷款,用的是招商银行商贷(房子已经抵押)。已经正常还款10个月了,期间也没有提取和动用过在武汉的住房公积金。请问在办理两证后是否可以转公积金贷款,我们夫妻都在武汉正常缴纳公积金,每月每人公积金都有550(含公司缴纳部分)29岁。当时购房总价35万,贷款24.5万,20年还款期。是否可以全部转为公积金贷款?
回复:可以,同时满足每月还款不超过月收入的50%,不超过原商贷剩余金额。(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