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服务进万家”活动的意见 扬金管[2008]54号 各分中心、管理部,市中心各处室: 为进一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和“住房公积金优质服务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市中心决定在全系统开展“住...
为统一和规范全市住房公积金卡的使用管理,全面推行凭卡办事制度,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卡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使用范围 住房公积金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职工办理住房 公积金转移、提...
一、变更(注销)登记 1、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清算组织持单位主管部门批文或法院判(裁)决书到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吴江分中心(下称分中心)填写《汇缴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登记表》并办理变更或帐...
2008年12月23日 贷款 公积金贷款 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对比公积金贷款 1 万元 利息差 商业银行贷款(下浮 15 %) 对比公积金贷款 1 万元 利息差 年限 年利率 % 月利率 ‰ 月还款额 年利率 % 月利率 ‰ 月还款额 年利率 % 月利率 ‰ 月还款额 1 3.33 2.775...
职工遗忘住房公积金卡密码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密码挂失手续。经核对无误后,恢复初始密码,再由职工本人当场重新设置密码。...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上述单位在职职工,均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凭单位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经中心审核后的汇缴登记表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1、机关在预算内列支; 2、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3、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企业和个人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规定的比例缴付的部分计征个人所得税。...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公积金存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住房公积金专户存储在承办银行,免缴利息税。...
根据(苏府〔2010〕146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推进保障...
一、并卡 1 、职工本人如有 2 个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需要并卡。 2 、职工先...
逐月提取还贷业务 是指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每月提取本人、配偶及房屋其...
根据《常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担保委托贷款保证担保补充办法》规定 1-5年 贷款金额0.75%...
贷款对象 1 、年满 18 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
一、住房类提取 类别 项目 所需材料 要求 (一)购买自住住房 1 、购买本市商品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