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

2012-08-07 16:01   来源:www.suzhou.gov.cn   分享到:

问题:>我父母亲在前两年买了一套商品房,贷款还未还清,我想用自己的公积金帮助一起归还贷款,不知道是否可以,同时,如果可以的,今后我自己贷款买房,是否算是首套房贷,请答复,谢谢 
回复:您好!一、您父母有住房贷款,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如果您的户口与您父母的户口在同一户口簿内的话,您可以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您的户口与您父母的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话,您不可以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二、目前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为提取现金和“委托提取”,您可以自选其一。(注:如果以同一套住房贷款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话,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方式需一致。)1、如果是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还贷提取现金请您凭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户口簿到住房公积金提取承办银行网点或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一年提取二次,要保留缴存地政策规定的留存额(市区管理部留存额为10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待还清贷款后一次性提取留存额。2、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请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户口簿。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其中借款合同、户口簿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委托人公积金帐户要保留缴存地政策规定的留存额(市区管理部留存额为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缴额)。(注:委托提取只适用于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三、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不属于贷款记录,不会影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任何一人均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属于首套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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