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使用问题

2010-07-03 17:43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1、我是使用公积金货款的,已正常还款12个月,我的公积金余额现在能不能提取出来?
2、如果不能提取,那么余额怎样使用?
3、我和我配偶公积金在同一银行缴纳,余额共计17000元,如逐月提取还货,下面的县城能不能办理?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的支持。
1、如果您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而不能提出他用。
2、如果您符合还贷条件,您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还贷。
3、如果您符合申请逐月还贷条件,贷款是和缴存在同一地,余额超过12个还款额,贷款没有逾期,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就可申请逐月还贷业务。如果是在下面县贷款或缴存,您只能使用部分还贷或一次性还贷,而不能做逐月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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