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金额

2010-06-29 15:32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丈夫在徐矿工作,我在汉王中学上班,我们俩人都有住房公积金,如果俩人一起贷款最高能代多些?合同签订之后住房公积金俩人能否取出?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
   目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住房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全部房款的70%,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房价的60%,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或家庭收入的50%。
   贷款具体数额的确定,要综合考虑购建住房价格、借款人还贷能力、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及家庭收入情况等因素。
   提取公积金后,需要申请贷款的,每个公积金账户中都至少保留5000元的金额,且[首付款+提取金额+贷款金额]不得大于总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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