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申请公积金贷款个人信用报告的审核标准

2010-01-25 00:00   来源:镇江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借款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的审核标准是:存在任何一笔贷款或信用卡还款连续拖欠3期(含)或累计拖欠6期(含)的,都将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受委托银行可拒绝受理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受委托银行根据个人信用报告做出拒贷决定的,要将拒贷情况向公积金中心进行书面说明,并及时将拒贷的个人信用报告及拒贷说明材料上报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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