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个问题想请教。我是上个月刚刚参加工作的,单位还没有我

2006-07-06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你好,有个问题想请教。我是上个月刚刚参加工作的,单位还没有我的个人公积金帐号,我的公积金也没有开始缴存。不过贷款走的是我丈夫的公积金,那作为配偶我的公积金没有个人帐号可以么?我们两个人加起来的月收入超过月还款两倍就可以了么?

回复:只要是以您丈夫的名义购房,同时以您丈夫的名义贷款是可以的,工资收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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