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 外地购房 - 共有人

2010-03-15 13:45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情况:

1、本人为上海集体户口,已连续缴存7年,目前在异地购房;
2、在房产证上:母亲作为所有人,我本人作为共有人;

请问:

1、本人作为共有人的情况下,是否能够提取公积金?是否需要作为(唯一)所有人才可以提取?
2、如果作为共有人可以提取,那除了“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公积金所在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等标准材料外,是否还需要其他证明材料?(如母子关系证明等?)

非常感谢! 1、您是产权人之一,您的情况是可以提取您公积金帐户余额的。就算您不是产权人,您也可以凭您与您母亲的关系证明来提取您公积金帐户余额。
2、如果您只申请提取您本人的公积金帐户余额,那么您是不需要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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