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的使用

2010-03-15 11:52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关于公积金的使用,我有一个问题,我现在的房子是动迁得来的,因为拆迁拿到的钱都用来买房子了,因此是没有贷款的,但是装修就没有钱了,原来想公积金贷款装修的,被告知由于是配套商品房不能贷款,而我也不可能再去买第二套房子,那也就是说我的公积金等于就是没用的咯?!
我不是很明白,我和我老公每个月公积金帐户都有1千多块,收入也很稳定,是具有还款能力的,为什么公积金的使用的条件限制那么多呢?! 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照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产权房。根据您所说情况来看,如果你们动迁拆超过面积,需要自己支付部分现金的,那么自己出资的该部分现金是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所需材料: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地产权证(产权证自发证之日起的半年内可以办理提取一次)、安置住房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去您房屋所在地的建行公积金专柜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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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公积金专柜地址://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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