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用妻子的部分公积金为丈夫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

2010-03-12 11:48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们打算再买房,首套房丈夫有商业和公积金贷款。妻子的公积金帐户从未用过,所以想用妻子公积金帐户的部分金额为前套房冲还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丈夫的和保留一部分妻子公积金帐户金额是为了后套房可以同时使用两个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请问这样仅用妻子的部分公积金冲还丈夫的公积金贷款,是否可行?如果可行,如何办理手续。谢谢。

[ 本帖最后由 daisydx 于 2010-3-12 11:50 编辑 ] 您好!按照目前住房公积金冲还贷规则,如果主贷人与配偶共同参与冲还贷,会先冲主贷人的公积金账户,直到主贷人的公积金账户全部冲完为止再冲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且参贷人的冲还贷方式要与主贷人保持一致。即,如果主贷人没有公积金账户或不使用公积金账户冲还,那么配偶的账户是不能参与冲还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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