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跳槽后公积金的问题

2010-03-09 20:59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2月21日到老单位办理了离职手续,老单位在2月26日汇缴了我1月份的公积金。
2月23日我开始到新的单位上班,
麻烦请教下那我2月份的公积金应该由谁付呢?谢谢。 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在当月15日之前的,单位可以不缴交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在当月15日(含15日)之后的,单位应当为职工缴交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职工的时间在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的,单位应当为职工缴交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在当月15日之后的,单位可以不缴交当月的住房公积金。根据您所述的情况来看,如果您是在2月21日离职的并由原单位支付您2月工资的,那您2月的公积金应该由原单位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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