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购房,现在能否提取公积金?

2010-03-05 15:43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是去年12月份购房的,未使用公积金贷款,因为去年9月份我已辞去工作,公积金已经停止缴纳。现在我能否提取账户内的公积金?如果可以提取,如何办理?谢谢! 在您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公积金贷款且未申请公积金冲还贷的情况下,可以在产权证发放日起的六个月内办理一次性的购房提取,凭相关材料到公积金帐户所属单位开具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后到房屋所在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柜面办理提取业务。
若您的公积金账户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办公室的,则您需要到房屋所在区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开具提取证明。
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地址://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
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所需材料如下:
一、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2、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3、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
4、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购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发票(个人购房交款凭证,若购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可提供契税完税证)、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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