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2010-02-21 18:12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本人住房是公积金加商贷的组合贷款,公积金月充还贷,还贷时间不满一年。
现在本人打算将房屋出售,在提前结清贷款,房屋转让之后,本人是否可以凭贷款结清证明,加上其它需要的申请材料,三个月内提取公积金账户里剩余的金额? 在您的贷款结清后三个月内,您可以凭贷款银行的结清证明和借款合同(或所购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和身份证,到公积金账户所属单位开具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后,到房屋所在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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