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朋友咨询公积金转移的事

2010-02-21 09:56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1、她原公司的公积金已缴纳到11月,12月起她就去新公司上班了。但原公司的人事说:只能在缴纳全公司12月的公积金之时,才能为她办理转移手续。由于资金问题,直到现在原公司12月的公积金还没缴纳,当然她的转移手续也没给办。
请问:这是她的托辞,还是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规定?
2、她原公司还给缴纳补充公积金,但由于资金问题,现在刚缴到7月份。也就是说,8至11月的,还要慢慢补齐。
请问:因为新公司不给缴纳补充公积金,那转移时只转移基本公积金,补充公积金还保留在原公司,就可以让她们慢慢补,对吗? 1、单位可以单独为离职职工办理帐户转移手续,经办人员需要填写一张转移通知书递交建行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单位迟迟不办理该项业务,职工本人可以向单位汇缴所在区的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委托转移,将账户强制转到封存办。
2、可以让原单位先将基本公积金帐户转出,补充账户待补缴完成后再转入封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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