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翻修能否提取公积金

2010-02-21 00:06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是非农业户口,已交公积金多年,我父母是农业户口,现在我和父母的户口在一起(一本户口簿),现打算在原有的宅基地上进行房屋翻修(有土地局批复),请问我能提取我的公积金吗,我配偶(上海的)也有公积金,但户口不在一起,她的公积金也能提取吗?如能提取,如何办理? 房屋翻建、大修,有相关部门的批复,可以办理提取。
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办理流程: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配偶要提取出具同样的材料)。
2、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3、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
4、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5、区、县房管部门关于房屋需要大修的证明(城镇地区私房可凭危房督修通知)、乡镇或城镇用地证明或原房地产权证、大修工程费用的收据或发票、提取人与土地使用人或原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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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取人到本人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提取申请书和提取证明书,到房屋所在区县的建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一次性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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