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通过人力资源公司在现在的单位工作的,2009年7月以后我的缴费基数为932元,但是人力资源公司在7、8、9、10月四个月却给我缴纳的为276元,我单位是按时把自己和单位的缴费部分汇给人力资源公司的,现在我想知道我差的那部分公积金怎么才能打到我的账户里,是补缴呢?还是其他的方式? 公积金缴纳基数应当按照该员工上一年度的自然月份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员工的公积金缴纳。然后单位和个人各承担这一基数的7%的比例计算的金额缴入您帐户内的,根据您的情况可先与单位及经办建行核实,如确实少缴了公积金,可以让其与人力资源公司联系办理补缴的。一般补缴需要单位经办人携带补缴清册、补缴汇缴书、转帐支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