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资料,是不是可以只凭“身份证原件、外省市户籍证明”去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是否
需要提供“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表”?
2、公民身份证可否作为提取公积金的“外省市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呢?
3、公积金是否可以全部提取,还是只能提取个人交纳的部分?
谢谢~
1-3如果您是外省市户藉且已和上海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并不再打算回上海工作,那可以凭身份证原件、公积金帐户所属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如果公积金关系已转到封存办,可就近到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开具)、外省市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或与外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至上海各建行支行公积金柜面办理销户全额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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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户提取后职工如再回上海工作的话,重新开设个人公积金帐户会比较麻烦,请您慎重选择销户提取。
2、身份证不能替代作为提取公积金的外省市户籍证明,外省市户籍证明必须由当地的公安机关开具。
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
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