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问题

2010-01-27 22:42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是09年6月开始工作的,由于办理落户手续,单位到9月或者10月才缴(具体哪月缴的我也不清楚),但10月时补齐了前边几个月的。我的房产证下发日期为2009年9月29日。
今天去取公积金时,办工人员说,单位到10月17日才给缴纳公积金,我的产证日期在公积金缴纳日期之前,所以不给取。可是我在网上登陆公积金帐号发现,我的开户日期是9月17日,按照这个日期,不是在房产证下发月之前吗?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的公积金一分也取不了了吗?按照政策,不是可以取走产证下发月之前的吗?我应该怎么做可以取呢?谢谢! 经查询,您原单位是在2009年10月12日第一次汇缴公积金的,而如果您房产证发证日期是2009年9月29日,即在您单位是在您房产证下发日之后才做汇缴,之前只是开户而并未汇缴的话,因此您无法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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