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提取和年冲的几个问题

2010-01-11 10:52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你好!我于2009年11月于浦东购买的二手房,12月15日拿到的产证。贷款全部是商业贷款,二月份开始首次还贷。请问:

1. 我是苏州户籍,请问我是否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和补充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么?如果可以,需要带什么证件去哪里办理啊?

2. 上海公积金可以对商业贷款做年冲还贷。如果我选择不提取公积金,请问我可以办理公积金年冲还贷业务么?补充公积金是否也能年冲还贷?需要带些什么资料去哪里办理呢?

非常感谢! 您好,可以办理购房提取业务,在购房拿到房产权证后六个月内,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到您公积金关系所属单位开具,如果公积金关系已转到封存办,可到购房所在区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开具),到上海购房所在区的建行公积金专柜办理提取手续。
//www.gjj123.com

也可以申请冲还贷业务,可以在还款一期后携带借款合同、最新的还款帐单、身份证、公积金帐号(如果有配偶或参贷人一起冲还贷的,还需带好他们的身份证、公积金帐号和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到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公积金冲还贷款的手续,基本和补充公积金都可以冲还贷款。如果您不办理公积金冲还贷款的。
注:商业贷款本市自住住房的用户可以办理购房提取业务,之后也可办理冲还贷业务。但购房提取业务办理后,账户资金只余下少部分资金,所以同时选择冲还贷业务的话只能靠每月单位缴纳的资金,需每月留意账户资金是否充足,及时补足差额资金入银行还款账户内。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