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已使用后能否继续贷款?

2010-01-09 14:54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11月份以前公积金每月冲还贷的。现又买房,公积金已交09年11月份和12月份,共计3500元~~
请问:现在能否贷款?如果能贷,请问能贷多少?
谢谢!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具体条件是: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现为20%);
(4)申请人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5)没有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只要您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的计算是按照贷款人的公积金帐户余额、月汇缴额、贷款人的年龄和房屋的性质综合考量的。您可以通过我们网站首页的“网上贷款专栏”查询贷款资格及额度,并可以直接通过网上进行申请//netloan.shgjj.com/,或者在工作时间拨打6244120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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