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2010-01-07 09:42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和女友一起购买了一套住房(预售合同上有两个人的名字)。所有贷款是以我个人名义办理(即我负责偿还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现在我们要装修,请问,我女友以否可以提取公积金的用于房屋的装修。
  具体事宜可以向哪一个部门询问,有联系电话吗? 您好,如果你们买的是上海的房屋,那么您女友可以在产证出来半年之内进行买方提取,可以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权证(发证日起六个月内办理公积金提取,提取金额为产证下发日期之前的公积金帐户余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一次购房只能提取一次)、身份证、社保卡(外省市职工可免)、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由现公积金关系所属单位开具,如果公积金关系已转到封存办,可到房屋所在区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开具),在你们没有结婚的前提下您需要写一份同意书给他,若已结婚则不需要同意书只要但是要带好结婚证,然后至房屋所在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专柜办理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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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行公积金专柜://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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