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的问题

2010-01-04 14:31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本人于2009年在外地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非上海户籍。但工作单位在上海,被派到外地的分支机构工作。公积金在上海缴纳,此时我想把公积金提取出来,在外地缴纳公积金,可不可以从上海公司向外地的分支机构转账四金?必须要办理退工才能取出公积金?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根据目前上海的公积金政策在上海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能转至其他省市的。
由于目前全国的公积金中心并没有联网,所以如果您要在外省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那么可以将上海的住房公积金封存或销户提取(按目前公积金政策规定,销户提取后该帐号以后无法再开启,所以请您慎重选择销户提取),再在当地重新开设公积金账号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由于公积金提取条件中规定外省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余额,所以如果您要以该理由提取的,那么必须与上海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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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户提取所需材料:外省市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表至上海各建行支行办理销户提取。
由于您刚刚在外省市购房,如果该房屋是外地自住产权房,那么根据公积金提取政策您公积金帐户余额自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的半年内可以提取一次。
购房提取所需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公积金所在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携带以上材料到上海各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业务。

建行网点://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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