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3年前,我太太以一个人名义公积金贷款买房,现剩4万还没还清。现在我想以夫妻共同名义再次买房,我太太能否在还清贷款的基础上作为参贷人贷款?她有公积金与补充公积金,能贷多少万的额度?
您好,在你们结清您太太上套房的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的基础上,可第二次申请普通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按照贷款人的公积金帐户余额、月汇缴额、贷款人的年龄和房屋的性质综合考量的,基本账户余额的40倍最高不超过20万,如果有补充公积金,补充账户余额的20倍最高不超过10万计算。基本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若有补充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具体的贷款额度您可以在网上贷款系统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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